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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服务

作者:   时间:2020-04-29   点击数:

招标编号:SXCM-2019-MS004

1、采购条件

山西传媒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省发改委科教发【2017】8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级投资、学院自筹,项目已经报建,现具备招标条件。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传媒学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传媒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服务;

2.2项目地址:山西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2.3采购范围:山西传媒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施工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服务及其相关服务。

2.4采购内容:建设单位未按承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当承包合同履行额不超过保证金额时,代偿金额按实际发生额执行;当承包合同履行额超过保证金额时,代偿金额按保函约定执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函[2018]4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担保的通知》、建设工程担保取费标准指导意见。

反担保保证金交担保公司为20%-50%以内时(即担保金额20%-50%,最低为20%即2495236.90元交担保公司),费率为担保金额的2.8%-3.5%。

担保费标准:2.8%为不交反担保保证金最低收费标准,即12476184.49元(担保金额)×2.8%=349333.17元。

本项目控制价为349333.17元。

3、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从事担保业务,并取得省级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保证担保机构备案证书;

3.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羊市街45号,山西高明审计院内北楼六层)持下列材料购买询比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担保机构备案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2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3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传媒学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传媒学院

地  址:山西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联系人:任先生、曹先生

电 话:0351-2772196

 

招标代理机构: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羊市街45号

联 系 人:穆先生

电    话:0351-2026948